公司管理細則
公司管理細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順利組織實施《長慶油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長慶油田員工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長慶油田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補助暫行辦法》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未盡事項按長慶社保字 6號、7號、長油242、 243號、長慶社保字10號、宏人字44號、長油字160號文件及配套政策執行。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第六采油廠。
第二章 建立醫療保險的原則
第四條 員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要與企業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五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員工個人共同負擔。
第六條 參保人員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權利與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義務相結合。
第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第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九條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體現效益原則,實行浮動費率。
第三章 實施范圍
第十條 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的范圍:
1.合同化員工
2.合同制員工
3. 宏田勞務工
第十一條 補充醫療保險實施范圍:
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油田各單位合同化員工、合同制員工、宏田勞務工。
第四章 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
第十二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籌和使用實行“收支兩條線”,即各單位將單位和個人繳費全額上繳長慶油田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社保中心),社保中心按規定留取部分基金后,定期按比例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個人繳費、單位劃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下拔給各單位。
第十三條 員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員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員工工資總額的6%繳費,員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繳費(新參加工作人員從領取工資之月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人當年個人繳費基數按起薪之月工資收入確定,從第二年起按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確定)。
員工個人月平均工資高于甘肅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的,繳費基數按甘肅省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低于甘肅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的,按甘肅省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
第十四條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由油田各單位繳納,費率控制在5%以內。單位繳費基數由上年度單位員工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章 員工個人醫療帳戶
第十五條 員工醫療個人帳戶由基本醫療帳戶和企業補充醫療帳戶兩方面構成。
第十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帳戶:由單位劃轉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
(1)單位劃轉:按照本人繳費基數劃轉記入個人賬戶,具體比例為:30周歲以下1.5%、31周歲至45周歲1.7%、46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2%。
(2)個人繳費:全部計入賬戶。
第十七條 企業補充醫療賬戶: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3%劃轉后計入賬戶。
第十八條 員工醫療個人帳戶用于支付員工的門診藥費,每年初按規定比例和基數核定帳戶后,每年末由員工持門診購藥發票進行報銷。
第六章 住院管理
第十九條 員工因病住院實行定點醫療管理,除急診和急救外,凡我廠參保員工,必須在定點醫院(見附表1)就診、住院。
第二十條 員工出差因突發病急需住院治療時,可就近異地住院,但應在3日之內通知本單位人事部門補辦住院審批手續,待病情穩定后速轉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繼續治療。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突發病可在120急救中心搶救治療,待病情穩定后轉往定點醫院繼續治療。
第二十二條 員工住院前須向廠人事科(黨委組織科)報備,由人事科(黨委組織科)開具《長慶油田就醫就診審批表》后方可住院治療。
第二十三條 參保職工因定點醫療單位條件所限確需轉院往非定點醫療單位治療的,需由定點醫療單位提出轉診意見,再由廠人事科開具《長慶油田員工轉外就醫審批表》并上報社保中心審批,同意后方可轉外治療。在非定點醫療單位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統籌基金中報銷時個人自負部分提高3個百分點。
第二十四條 員工出院規定
(1)、員工在住院藥費報銷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疾病診斷證明書
②出院證明書
③住院費用發票原件
④住院明細結算清單原件
⑤本人身份證(雙面)及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存折)復印件
(2)、員工在出院后15日內須持以上資料和《長慶油田就醫就診審批單》到本人所在基層單位進行初審,基層單位整理后報廠人事科(黨委組織科),由人事科(黨委組織科)統一報送社保中心進行報銷,當年發生的住院藥費必須于當年12月25日前報送,跨年不予報銷,對于跨年住院人員,應將當年醫藥費托本人親屬在年終前報銷完結。
第二十五條 事先未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或補辦有關就醫手續的,擅自外出就醫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
第二十六條 不予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
(1)因工傷、職業病、女工生育而發生的醫療費用。
(2)職工出國或赴港、澳、臺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3)因交通肇事及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
(4)因違法犯罪、吸毒、酗酒、斗毆、自殺、自殘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第二十七條 按規定個人自負費用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冷暖(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及損壞公物賠償費;
(3)、陪護費、護士費、洗理費、特殊護理費、門診煎藥費、膳食費;
(4)、掛號費、醫療咨詢費、婚前檢查、游泳、入托、升學體檢費、押瓶、特殊服務診治、衛生費、嬰兒費;
(5)、營養、滋補、保健品等費用;
(6)、參保人員住院超過普通病房標準的床位費。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傷、職業病、女工生育報銷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中不予支付,從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列支。
第七章 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補助
第二十九條 特殊疾病病種范圍:
1、原發性高血壓(屬于高度危險組和極度危險組,經住院治療者);
2、肺源性心臟病(出現右心功能不全代償期,經住院治療者);
3、冠心病(經住院治療者);
4、腦血管病后遺癥(住院治療后留有后遺癥者);
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腦、腎、眼、神經并發癥之一,經住院治療者);
6、類風濕性關節炎(活動期,經住院治療者);
7、結核病(經住院治療,一年內需連續服藥者);
8、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償期)(經住院治療者);
9、重型系統性紅斑狼瘡(經住院治療者);
10、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經住院治療者);
11、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療術后(需長期藥物治療者);
12、慢性阻塞性肺病(經住院治療者);
13、重癥帕金森氏病(經住院治療者);
14、慢性心力衰竭(不含肺源性心臟病導致的慢性心力衰竭)(經住院治療者);
15、心臟瓣膜置換抗凝治療(經住院治療者);
16、精神分裂癥(經住院治療者);
17、風濕性心臟病(經住院治療者);
18、慢性腎小球腎炎(經住院治療者);
19、腎衰竭透析治療;
20、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
21、惡性腫瘤放、化療(包括白血病繼續化療者)。
第三十條 申請特殊疾病門診補助須提供的資料:
患者按照日服用藥量如實填寫《長慶油田特殊門診補助申請表》(一式三份)后,還須提供以下資料:
1.二級以上油田定點醫療機構或其它“三級乙等” 及以上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
2.原始門診或搶救病歷復印件;
3.相關檢查檢驗報告單復印件;
4.住院治療的相關資料,包括病案首頁、醫囑、出院小結等;
其中患兩種及以上特殊疾病者,可選擇主要病種,原則上申請登記病種只限一種。
患特殊疾病者將上述資料交廠人事科(黨委組織科),由人事科(黨委組織科)統一報社保中心進行審批。
第三十一條 經社保中心審批的可以享受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的人員,由本人按照年度門診購藥實際情況進行報銷,報銷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申請表》(正反)復印件;
2、門診購藥發票及處方;
3、本人身份證(雙面)及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存折)復印件。
第八章 員工家屬、子女醫療費報銷規定
第三十二條 適用范圍:適合我廠合同化、合同制、宏田勞務工、退休員工的隨礦家屬(系隨油田一方員工遷入油田所在地的城鎮戶口、且無業的員工配偶)、遺屬、16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已經領取了獨生子女證)、以及18歲以下的其他子女,人員身份由廠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核實。
第三十三條 門診藥費的核定
1、隨礦家屬、遺屬和18歲以下的其他子女按照在冊職工上年度基本醫療個人帳戶平均額的50%核定。
2、16歲以下的獨生子女按照其父母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基本醫療個人帳戶平均額的80%核定。
第三十四條 門診藥費的發放規定
1、員工家屬、子女的門診藥費核定標準由人事科(黨委組織科)每年未(12月初)審核發放,其他門診購藥費用不再報銷。
2、獨生子女門診藥費隨父親所在單位發放,離異判給撫養方的子女可憑判決書全額享受門診藥費標準,夫妻一方為隨礦家屬的,可享受全額門診藥費標準。
第三十五條 住院、轉院審批規定
1、隨礦家屬、遺屬、子女應每年按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交費后可憑發票到家庭住址所在的礦區服務處報銷參保費用。
2、員工家屬、遺屬、子女患病住院與在職員工執行同一定點醫院就診和辦理住院、轉院審批手續。
3、以上人員未經本單位和人事部門審批和辦理住院、轉院手續而住院、轉院發生的所有醫療費不予報銷。
第三十六條 住院藥費的報銷
1、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隨礦家屬、遺屬、子女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在城鎮醫保核銷的基礎上再享受單位報銷其余費用50%的政策 (城鎮醫保已明確的自費項目不在報銷范圍內);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隨礦家屬、遺屬、子女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政策參照員工住院報銷政策,報銷比例分別為:16歲以下的獨生子女為員工報銷標準的80%;隨礦家屬、遺屬、18歲以下的其他子女為員工報銷標準的50%。
2、隨礦家屬、子女、獨生子女進行住院藥費報銷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疾病診斷證明書
②出院證明書
③住院費用發票原件
④住院明細結算清單原件
⑤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單
第三十七條 家屬、子女(含獨生子女)住院藥費每半年核銷一次(上半年為7月中旬,下半年為12月初)。
第三十八條 其他相關規定
1、新增的隨礦家屬、獨生子女、其他子女報銷藥費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或證明(即:隨礦家屬應出具基層單位開具的<員工隨礦家屬證明>、戶口本原件;子女應出具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戶口本到廠人事科備案后)方可享受當年門診藥費和報銷住院藥費。
2、多胎子女必須由廠計劃生育辦出具證明,在廠人事科備案后方可享受醫療待遇。
3、員工家屬、子女、獨生子女不執行“特殊疾病門診補助”相關規定。
第三十九條 員工家屬、子女、遺屬醫療費不予支付的項目與員工執行相同規定。
第四十條 我廠員工的家屬、子女、獨生子女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從廠福利基金中列支。
公司管理細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員工教育培訓工作,加快人力資源開發,提高培訓質量,充分發揮利用內外部培訓資源,切實履行員工教育培訓的職責,促進企業職工隊伍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根據有關政策、法規,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職工培訓是指根據工作需要和未來發展對員工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管理知識、技術業務、操作技能、在職學歷、函授、自學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教育培訓工作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負責貫徹落實教育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并按照集團級產品經銷公司要求組織落實公司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第四條綜合辦公室承擔的教育培訓職責如下:
(一)貫徹落實上級公司的教育培訓相關對頂及中長期培訓規劃;
(二)制定完善公司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相關制度;
(三)編制公司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并按照上級公司要求組織落實;
(四)負責公司教育培訓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五)配合完成公司教育培訓工作年度考評。
第五條各業務部門在綜合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本部門業務人員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培訓。各類培訓項目經公司同意后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和培訓人員的管理、培訓經費的報銷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訓主要形式和類別
第六條教育培訓主要形式有:崗前培訓、崗位培訓、特種作業培訓、崗位任職資格培訓、繼續教育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學歷教育。
1.崗前培訓是指對新增人員和轉崗員工上崗之前進行企業文化背景、基本技能、安全知識、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和從業素質為主要內容的培訓。
2.崗位培訓是指對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操作人員進行管理能力提升、專業知識更新、操作技能提高等方面的在崗培訓。
3.特種作業培訓是指特種作業人員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的培訓。
4.崗位任職資格培訓是指提高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和業務水平的資格取證培訓。
5.繼續教育培訓是指提高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訓。
6.職業技能培訓是指提高技能操作人員技能水平并取得職業技能鑒定或職業資格認證的培訓。
7.學歷教育是指員工通過成人教育、網絡教育、自學考試、電大或在職研究生等形式,獲得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專科、本科、碩士、博士等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書的學歷教育活動。
第七條教育培訓原則上應以內部自主培訓為主,外部委托培訓為輔(以下簡稱'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
1.內部培訓是指依托公司培訓資源或聘請內部講師,由培訓管理部門或委托業務部門組織并負責培訓項目實施與管理。
2.外部培訓分為外委培訓和外派培訓。
外委培訓是指在內部培訓資源無法滿足培訓項目需求情況下,由培訓管理部門委托外部培訓機構實施的高端培訓、技術交流等培訓項目。
外派培訓是指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及集團公司要求員工必須持證上崗的培訓或提高其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的培訓。
第八條對國家準入類職業的從業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經有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培訓與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四章年度教育培訓計劃
第九條公司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包括對公司主要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業務骨干進行的培訓項目,制定程序如下:
1.公司綜合辦公室應于每年11月份對公司進行全面的培訓需求調研,編制公司年度教育培訓意向計劃(見附件1),經公司領導同意后,上報產品經銷公司人力資源部。
2.產品經銷公司人力資源部于次年3月底前下達審核后的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公司綜合辦公室按照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3.未列入年度培訓計劃的應急培訓,由業務部門提出,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列入補充計劃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五章教育培訓運行程序
第十條內部培訓一般程序如下:
1.業務部門根據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見附件2),會同綜合辦公室編制《培訓項目實施方案》(見附件3),經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由綜合辦公室下發培訓通知并牽頭組織實施,業務部門予以配合。
2.培訓對象所在部門按培訓通知要求積極選派參加培訓人員,并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培訓。
3.培訓的實施部門應嚴格按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做好培訓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4.培訓結束后,培訓的實施部門應在一個月內做好培訓評估總結工作,并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審核后予以報銷,綜合辦公室進行分類建檔。資料主要包括:《培訓項目實施方案》、培訓通知、培訓簽到冊、講義、效果評價、培訓總結、費用票據等。
第十一條外委培訓一般程序如下:
1.業務部門根據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配合綜合辦公室優選外委培訓機構,由外委培訓機構編制《培訓項目實施方案》,經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由綜合辦公室與外委培訓機構履行合同審批簽字程序(合同范本見附件4),下發培訓通知。
2.培訓對象所在部門按培訓通知要求積極選派參加培訓人員,并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培訓。
3.培訓的實施部門應嚴格按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做好培訓項目的組織、協調,并監督外委培訓機構按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開展培訓工作。
4.培訓結束后,培訓的實施部門應在一個月內做好培訓評估總結工作,并收集整理相關資料。資料主要包括:《培訓項目實施方案》、《外委培訓項目合同》、培訓通知、培訓簽到冊、講義、效果評價、培訓總結、費用票據等。
第十二條外派培訓一般程序如下:
1.經業務部門主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在相關文件上簽署外派培訓意見后,由綜合辦公室下發培訓通知或轉發相關文件。
2.培訓對象所在部門按培訓通知要求積極選派參加培訓人員,并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見附件5),經部門領導同意,綜合辦公室審核后方可參加。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參加外派培訓時,須經總經理批準。
3.培訓結束后,參加培訓人員應在一個月內攜帶《外派培訓申請表》、培訓通知、培訓總結、費用票據等,報綜合辦公室審核后予以報銷相關費用。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條員工培訓是公司經營管理
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各部門應予以重視,并納入業績考核指標體系之中。
第十四條公司將逐步建立培訓激勵機制,將培訓同員工提拔使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機結合起來。選聘各級管理人員時,將接受相關培訓情況作為一項考核指標;專業技術職務晉升時要考核其接受繼續教育的學時數,對于一個聘期內達不到培訓要求的,原則上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五條員工人均每年接受培訓學習時間累計不少于40學時;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于80學時;技能操作人員每年接受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60學時。
第十六條安全培訓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并經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崗位培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培訓管理制度,按要求和安排積極參加培訓。對不認真參加培訓及考核不合格者,由本人承擔培訓期間全部費用。存在以下違規違紀情節之一的,除本人承擔培訓費外,公司應給與培訓費用相應數額的經濟處罰:
(一)培訓期間請假超過培訓總課時數1/3的;
(二)培訓期間累計曠課兩次以上的';
(三)不遵守培訓紀律,嚴重影響培訓課程進度的;
(四)培訓期間發生打架斗毆的;
(五)其他違法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八條員工剛參加三個月以上脫產培訓、出國(境)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明確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有關事宜。
員工參加一個月以上半年以內脫產培訓,發放基本工資及各項津貼,停發績效工資;參加半年及以上脫產培訓,發放基本工資及非崗位性津貼,停發績效工資。
第七章培訓經費
第十九條職工培訓經費納入全面預算管理,由公司和單位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其管理原則是:統籌規劃、分級管理、突出重點、量入為出。
第二十條培訓經費的提取。根據國家及集團公司、經銷公司有關規定,職工培訓經費按工資總額的1.5%計提使用。其中20%用于集團及上級公司組織的培訓,80%由公司負責管理使用。公司負責的培訓項目,應確保經費的60%用于一線員工的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公司以下達的培訓經費計劃為控制總額,在計劃范圍內合理安排培訓項目,包括各類培訓項目費用預算、計劃外培訓項目預算、當年學歷教育獎勵預算及其他有關教育培訓的費用預算。
第二十二條培訓經費的適用范圍如下:
1.經公司批準參見的各類培訓的經費支出,包括培訓費、住宿費、交通費、差旅費(培訓費中已經包括餐飲的不再報銷個人差旅費補助);
2.舉辦各種培訓班所需授課費、教材費、資料費、證書印刷費及培訓場地設施租賃費等;
3.員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費用;
4.用于培訓的一般教學設施、設備、器材、教具、圖書等費用;
5.員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6.培訓工作總結及表彰相關費用;
7.員工培訓教育管理費用;
8.有關員工教育培訓的其他開支。
下列各項開支不屬于培訓經費使用范圍:
(一)內部講師所發生的工資和各項勞保、福利、獎金等,以及按規定發給脫產培訓員工的工資等;
(二)員工個人學習使用的參考資料、文具等學習用品,應由員工個人自理;
(三)開展員工教育培訓必須購置的已構成固定資產的設施、設備;
(四)員工個人參加學歷教育以及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自理;
(五)高級管理人員的境外培訓和考察費用,其一次性單項支出較高的,應從其他管理費用中支出;
(六)新建、擴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引進、研究開發新產品、試制新產品等培訓經費應在項目費用中列支;
(七)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宣傳。教育、培訓經費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第二十三條綜合辦公室應建立培訓經費管理臺賬,與財務部門定期核對,確保全年培訓經費控制在計劃范圍內。
第八章學歷教育
第二十四條綜合辦公室結合公司人才需求,制定學歷教育計劃,加強學歷教育統籌計劃管理。申請報考一般程序如下:
1.員工本人根據自身工作實際,填寫學歷教育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同意后,于每年11月底前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
2.經綜合辦公室審查并提交相關會議審定當年計劃內學歷教育人員范圍,書面通知本人后,方可報考。
3.員工考試成績公布或免試注冊后一個月內,攜帶錄取通知書或相關資料等報綜合辦公室備案;員工未被錄取,計劃自動作廢。
第二十五條參加計劃內學歷教育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學歷層次重點面向本科及以上;
2.在集團及公司內部服務滿三年;
3.報考專業應與所在崗位一致或相近;
4.符合報考院校招生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員工學歷教育專項獎勵資金,按以下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非計劃內學歷不予獎勵。
1.20xx年12月31日前入校的按學費比例獎勵:本科及以下獎勵60%,研究生獎勵70%;
2.自20xx年1月1日起入校且取得學位的實行一次性獎勵:本科3000元,碩士1萬元,博士2萬元;
3.上級公司另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對計劃內學歷教育員工獎勵時,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學歷教育培訓協議》(見附件7),明確服務期限及違約金等條款。
1.原則上本科自獎勵起服務5年,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服務7年;
2.員工違反服務期規定的,應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按照上級公司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單位與院校聯合舉辦定向委培的,應報集團公司審批。
第二十九條公司嚴格控制脫產學歷教育。需安排脫產學歷教育的,應由員工提出申請,經綜合辦公室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公司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后方可參加。經公司審核同意參加脫產學歷教育的,其薪酬待遇按本人在崗時基本工資、工齡津貼之和的80%為上限支付。
第三十條教育培訓檔案按照上級公司規定,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按照誰培訓、誰建檔、誰管理的原則進行。
第九章總結與考評
第三十一條綜合辦公室應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就以下
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書面總結并上報產品經銷公司。
1.培訓計劃編制及完成情況;
2.培訓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
3.培訓組織機構、培訓場所、教學設施設備等建設情況;
4.培訓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5.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情況;
6.培訓課程和教材開發情況;
7.其他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1.員工教育培訓計劃(意向計劃)表
2.培訓項目審批表
3.培訓項目實施方案(提綱范本)
4.外委培訓項目合同(范本)
5.外派培訓申請表
6.學歷教育申請表
公司管理細則3
1、適用范圍**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參考執行。
2、目的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導向保持一致,同時讓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門及最高負責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權力,特擬定此管理辦法。
3、管理辦法
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崗定編管理辦法部門經理(含部門經理,若未設部門經理級別,則指部門主管級別)級別或相當于同等級別以上人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呈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主管級別人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所有財務崗位人員、倉庫管理員的任免、增員、招聘、崗位異動或工資調整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復核,呈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分支機構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員定崗定編計劃”,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報總經理審批。和2項以外,在定崗定編計劃內的人員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辦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負責人需按總部總經理簽發的<薪酬等級圖>和<薪酬標準>確定新員工薪資。正常情況下,按崗位對應等級工資的第一檔試用,轉正后不能超過第三檔。(詳見<薪酬管理規定>)。原則上不可脫離上述標準給新員工定薪,屬特殊引進人才、待遇要另行設定的,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總經理審批。更:各分支機構的<薪酬等級圖>和<薪酬標準>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負責部門進行修訂,修訂后的`文件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總經理簽發。薪:原則上參照文件<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3績效管理司根據各自的經營目標自行確定部門績效指標和員工績效指標(總部企管部和人力資源部提供協助)。最終確定的指標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位財務部員工的考核權50%歸屬所屬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另外50%歸屬總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下屬單位人事部員工的考核權70%歸屬所屬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另外30%歸屬總部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考核指標由兩個機構單獨與員工確定,最后得分按考核權重進行加權。
3、4培訓管理辦法各分公司自行擬定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費用預算,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總部統一組織的全公司范圍內的培訓,計劃和預算由總部人力資源部制定。
3、5培訓會制度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每個月中下旬例行召開培訓會,由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各單位人事負責人或相關代表參加。
3、6工作計劃與總結每月末各單位人事負責人做好該單位當月的人事工作總結和下月的工作計劃,交總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備案,以便統一協調相關資源,督促落實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
3、7任職調查與任職報告下屬單位若要提拔員工任經理級別及以上級別的職務,需提前一個月將此員工的工作報告和各級主管評價報總部人力資源部,總部人力資源部收到之后將安排專人對此員工作任職調查,然后再將各類信息匯總提交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后,下屬單位方可發任職試用公告。員工至試用公告之日開始在新崗位試用,試用期一般為六個月,在試用期間每三個月需交一份任職情況報告給總部人力資源部。任職情況報告將作為轉正定級評價的依據之一。六個月后由員工本人提交轉正申請,經本公司負責人審核后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復核及總經理審批同意后,下屬單位方可發正式任命公告。
公司管理細則4
一、目的:
規范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采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審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審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調度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準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后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后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濕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并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并通告批評。并將行車日志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項目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匯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說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范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對于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至少每周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干凈。
10.6隨時注意里程數,于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防范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公司管理細則5
一、空調機房管理制度
1、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空調機房。如遇特殊情況須進入時,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經登記后并派工程人員陪同的情況下方可進入。進入機房應隨手關門,防止小動物竄到電氣控制箱柜內,造成線路短路等重大事件;各配電箱柜門應該上鎖;機房內要求一直保持清潔、干燥,箱柜內線路整理有序。
2、配電機房冬夏兩季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不得串崗、脫崗或睡崗。更不得在機房內聚眾賭博、抽煙、喝酒等娛樂活動;不得在上班時間離崗或者在巡視記錄中作假
3、空調機房室內要保持清潔衛生,做到設備無積灰、無油垢,室內無垃圾、無雜物。
4、空調機房內必須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供水管路要有特殊的漆色,標明管路的走向;供水閥門要求標示常開或常閉的標示牌;設備上要求標明設備臺帳的編號、名稱、使用年限。
5、加強巡回檢查和相關技術指標檢查,并做好記錄。巡檢時應該檢查門、窗、墻地面、照明、機組、水泵等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在巡視的時候,按時抄寫水泵運轉電壓、電流以及供水壓力,給水系統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水泵運轉狀況和給水調節伐、逆水伐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排污閥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各類閥表工作是否正常。檢查各轉動機械的潤滑油系統是否需補充潤滑油。巡視人抄寫完讀數后應在表格的相關欄內簽字。
6、及時掌握供熱供冷技術數據,并做好記錄。如遇緊急情況及時與相關單位聯系,做出妥善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7、值班人員要求具備給排水、電氣等暖通空調方面的專業知識并經培訓后持證上崗。加強對各類設備的日常維修和定期保養,嚴格執行制冷(暖)機組的開啟操作程序。
8、嚴格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崗,并認真查閱前班運行記錄。
(2)交班人員應保持設備、場地清潔。
(3)接班人員未到之前,當班人不得離崗。
(4)交班時應保持工具齊全、清潔,嚴格交接班程序,接班后如發現工具丟失、損壞,由當班人員負責。
(5)如交班前設備發生異常或事故,當班人員不準離場,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交接班。
(6)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班記錄,交接班人員均應簽字。
二、空調系統報告記錄管理制度
1、下列情況報告主管:
(1)主要設備(包括所有各種型號的.水泵、空氣處理機、新風機等各種儀器儀表等)非正常操作的開停。
(2)主要空調設備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3)各設備的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4)設備發生故障或停運檢修;
(5)運行人員短時間暫離崗位;
(6)運行人員工作去向;
(7)對外班組聯系。
2、下列情況必須報告上級領導:
(1)制冷機組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2)主要設備發生故障及停運檢修;
(3)系統采用新的運行方式;
(4)系統故障及檢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領用工具、備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外協聯系。
三、空調系統維修工具及備件管理制度:
1、設備維修備品備件由專人實行統一管理。每月定期制定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領導。
2、備品備件的領取,主管持領購單報領導批準后,方可領取,并將使用情況進行記錄。
3、嚴禁非同類規格備件替換,給設備造成隱患。
4、公用工具的使用由專人負責管理。
公司管理細則6
一、本公司員工于每日規定工作時間外,如需趕上生產或處理急需事故,應按下列手續辦理,公司員工加班管理細則。
1、一般員工加班
(1)管理部門人員加班一律由科長級主管報請主任級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單。
(2)生產部門人員加班,先由管理(組)科根據生產工時需要擬定加班部門及人數會生產部門同意后,由領班排班(無管理(組)科者由各科自行決定)報由主任級主管核定,并將加班時間內的生產量由領班記載于工作單上。
(3)訓練計劃內必須的加班,得副總經理核準始能加班。
(4)以上人員的加班費,須于當日下午xxxx時前送交人事單位,以備查核。
2、科長級主管加班
(1)各部門于假日或夜間加班,其工作緊急而較為重要者,主管人員應親自前來督導,夜間督導最遲至xxxx時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單,只須打卡即可。
二、加班考核
1、一般員工
(1)生產部門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組)科,按其加班工時,依生產標準計算其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現象應通知人事單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時,至于每日的`加班時數,則由所屬單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計欄內,并予簽證。
(2)管理部門其直屬主管對其加班情況亦應切實核查,如有敷衍未達預期效果時,可免除其加班薪資加成。
2、科長級主管如有應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積壓延誤情形者,由主任級主管專案考核,同樣情形達兩次者應改調其他職務,并取消其職務加給。
三、加班薪資
1、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領有職務加給,故不再另給加班費,但準報車資,(有公交車可達者不得報支計程車資)及誤餐費。
2、其他人員:不論月薪或日薪人員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發給加班薪資。
(1)平日加班,每小時給以日給本薪的xxxx%,其計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時數×(xxxx÷xxxx小時)〕=加班薪資
(2)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資照給外,并按平日加班計算方法加倍給付加班薪資。
(3)新年休假期內,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員工一律照二款辦理,
四、加班工時計算
1、區分為三班與二班制,其配檔如下面。
2、以上三班或二班的工作,如系鍋爐、熔爐及機械操作不能停機者,在每餐時間內得酌留一二員工看守,并應在現場進餐,不得遠離工作崗位,違者以擅離崗位論,其進餐的時間可視作連續加班計算。
3、其他工作人員每日均以xxxx小時計算,如需延續加班者,其計算方法應扣除每餐xxxx分鐘(夜點亦同),即等于加班時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進餐時間為加班時間。
4、凡需日夜班工作者,應由各單位主管每周予以調換一次務使勞逸均等為原則。
五、不得報支加班費人員
1、公差外出已支領出差費者。
2、推銷人員不論何時何日從事推銷,均不得報支加班費。
3、門房、守夜、交通車司機、廚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得報支加班費。
六、注意事項
1、加班的操作人員超過三人時,應派領班負責領導,超過xxxx人時應派職員督導。
2、公休假日盡可能避免臨時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臨時工單獨加班。
3、分派加班,每班連續以不超過xxxx小時,全月不超過xxxx小時為原則。
七、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八、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九、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時間與平日同。
十、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
十一、本細則經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并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
公司管理細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此制度是為了規范車隊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第二章:司機的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司機的責任
一、安全行車。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二、車隊隊長全權對其下屬所有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條:司機的義務
一、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證車況良好。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二、服從領導和車隊長的工作安排,按時按量按質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第三章:獎懲
第一條:因駕駛員本人主觀意識造成的`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由駕駛員自己承擔罰款,需要扣分的也一并由駕駛員自己承擔,堅決杜絕闖紅燈,經常性超速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事件的出現。嚴重違反并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條:經常不清洗車輛的、不做好車輛日常維護的、不服從領導和車隊長安排的,由車隊長酌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公司,公司每個月定時抽查各車輛的衛生狀況和運行狀態。
第三條: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包括過路費、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情節特別惡劣的,將處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鼓勵和弄虛作假、破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作斗爭,在外能勸止、舉報這種行為的,公司將給以重獎,并為其保密。
第四條:司機一律不得私自動用公司車輛拉私活。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重罰或辭退。司機在路上嚴禁隨意帶人,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每人每次50圓的罰款。
第四章:車輛的修理和維護保養
第一條:車輛需要修理的,須經車隊長認可并上報辦公室備案,定點修理,換下來的舊零件一律帶回公司。對因有特殊情況需到指定地點以外修車的,必須報告辦公室車隊長批準。車輛在區外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原則上要報告車隊,將車輛拖到指定維修廠修理。確需在外地修車的,應按程序請示匯報,經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車。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第二條:因司機操作不當、違規肇事、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承擔保險賠付以外的損失。
第五章:車輛的調度第一條:公司所屬車輛全部收歸公司辦公室統一調配。
由車隊調度全權負責。駕駛員在接到調度的出車任務后應按時按量按質完成運輸任務。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車的,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說明緣由,待車隊長批準。無故不出車,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的,公司將嚴厲處理,酌情做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六章:其他
第一條:出現本制度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26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細則8
現發布《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期貨經紀公司的監督管理,保護期貨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期貨市場健康發展,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期貨經紀公司,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期貨經紀公司進行監督管理。
中國證監會派駐各地的證券監管辦公室、辦事處、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照本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授權對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加入中國期貨業協會。
中國期貨業協會依照本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授權對期貨經紀公司進行自律性管理,經濟學論文《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
第二章、設立、變更與終止
第五條、設立期貨經紀公司,除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有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法人治理結構;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期貨經紀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下列期貨業務:
(一)期貨經紀業務;
(二)期貨咨詢、培訓業務;
(三)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七條、期貨經紀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申請設立營業部、分公司以及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分支機構。
期貨經紀公司申請設立營業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前一年度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擬設營業部的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具備任職資格;
(三)期貨經紀公司對擬設營業部有完備的管理制度;
(四)擬設營業部有符合經紀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五)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要求的其他條件。
主席周先生
二○XX年五月十七日
公司管理細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穩妥推進河北省售電側改革,規范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依據國家《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xx〕2120號)、國家批復的《河北省售電側改革試點方案》(發改辦經體〔20xx〕3131號)和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堅持依法依規、開放競爭、安全高效、改革創新、優質服務、加強監管的原則,并實行注冊制管理。售電公司按照"一承諾、一注冊、一公示、三備案"的流程,自主選擇電力交易機構注冊成為電力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第三條售電公司是指提供售電服務或配售電服務的市場主體。
第四條本細則適用于售電公司(含電網公司的售電公司)在河北電力交易中心和冀北電力交易中心(以下統稱電力交易中心)的市場注冊與管理。市場注冊與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市場注冊、信息變更、市場注銷、信息披露與備案等。電力交易中心和其它電力交易機構對售電公司注冊信息實行共享,無須重復注冊。
第五條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以下簡稱華北能源監管局)對售電公司市場行為實施監管和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第二章準入條件
第六條售電公司準入條件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二)資產要求
1.資產總額不得低于2千萬元人民幣。
2.資產總額在2千萬元至1億元人民幣的,可以從事年售電量6至30億千瓦時的售電業務。
3.資產總額在1億元至2億元人民幣的,可以從事年售電量30至60億千瓦時的售電業務。
4.資產總額在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不限制其售電量。
(三)從業人員。擁有10名及以上專業人員,掌握電力系統基本技術、經濟專業知識,具備電能管理、節能管理、需求側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至少擁有一名高級職稱和三名中級職稱的專業管理人員。
(四)經營場所和設備。應具有與售電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及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需要的信息系統和客戶服務平臺,能夠滿足參加市場交易的報價、信息報送、合同簽訂、客戶服務等功能。
(五)信用要求。無不良信用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諾,確保誠實守信經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除上述準入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其總資產的20%。
(二)按照有關規定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
(三)增加與從事配電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營銷人員、財務人員等,不少于20人,其中至少擁有兩名高級職稱和五名中級職稱的專業管理人員。
(四)生產運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具有五年以上與配電業務相適應的經歷,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者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五)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開展安全培訓工作,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六)具有與承擔配電業務相適應的機具設備和維修人員。對外委托有資質的承裝(修、試)隊伍的,要承擔監管責任。
(七)具有與配電業務相匹配并符合調度標準要求的場地設備和人員。
(八)承諾履行電力社會普遍服務、保底供電服務義務。
第八條已具有法人資格且符合售電公司準入條件的發電企業、電力建設企業、高新產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可到工商部門申請業務范圍增項,并履行售電公司準入程序后,開展售電業務。
除電網企業存量資產外,現有符合條件的高新產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其他企業建設、運營配電網的,履行相應的準入程序后,可自愿轉為擁有配電業務的售電公司。
第三章準入程序
第九條售電公司按固定格式填寫在電力交易平臺網站下載的信用承諾書(詳見附件1),準確填寫相關信息,由本單位法人代表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在辦理注冊時提交電力交易中心。
第十條售電公司應向電力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注冊信息或資料:
(一)注冊申請資料
1.售電公司公示信息(詳見附件2)。
2.售電公司注冊申請書(詳見附件3)。
3.售電公司注冊信息表(詳見附件4)。
4.售電公司章程復印件。
(二)注冊信息證明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售電公司應在省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并取得允許開展售電業務的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中"經營范圍"項應包含"電力生產供應"、"售電"或"電力銷售"等內容。
2.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
3.資產證明:法律法規認可的資產證明資料,或進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上一年度公布的會計師事務所綜合排名前100位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期審計報告。資產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應收賬款等。
4.專業人員資質表(詳見附件5)、專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及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所列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為該售電公司全職人員。
5.經營場所證明文件:經營場所為自有產權的應提供產權證明,租賃的應提供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賃合同。
6.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6)。
7.其他資料:售電公司認為有必要提供并向社會公示,以證明公司實力和信譽的有關證明資料。
(三)申請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經過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以及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財務報告。
2.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復印件。
3.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復印件。
4.特殊崗位人員(生產運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簡歷、職稱證書復印件或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5.配電區域的證明資料及地理平面圖。
6.配電網絡分布圖。
7.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售電公司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交資料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所有資料需同時提供PDF格式的電子掃描文檔。
第十二條電力交易中心收到售電公司提交的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并通知售電公司審查結果。對于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范的,售電公司應及時補充更正。
第十三條電力交易中心每月將審查合格的售電公司公示信息匯總,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個月。
"信用中國"網站在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記錄公示結果,并提供電力交易中心查詢。
公示期間存在異議的售電公司,注冊暫不生效,暫不納入自主交易市場主體目錄。售電公司可自愿提交補充資料并申請再次公示;經兩次公示仍存在異議的,由省發展改革委和華北能源監管局核實處理。
第十四條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售電公司,注冊手續自動生效。電力交易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為其配置交易賬號和權限,并將其納入自主交易市場主體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五條電力交易中心按月匯總售電公司注冊情況向華北能源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機構備案,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向社會發布。
第十六條售電公司參加河北省電力市場交易,應執行相關交易規則。
第四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售電公司享有以下權利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可以采取多種方式通過電力市場購售電,可以自主雙邊交易,也可以通過電力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參與雙邊交易的售電公司應將交易協議報電力交易中心備案并接受安全校核。
(二)同一配電區域內可以有多個售電公司。同一售電公司可在省內多個配電區域內售電。
(三)可向用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能源管理、綜合節能、合理用能咨詢和用電設備運行維護等增值服務,并收取相應費用。
(四)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泄漏用戶信息。
(五)服從電力調度管理和有序用電管理,執行電力市場交易規則。
(六)參照國家頒布的售電合同范本與用戶簽訂合同,提供優質專業的售電服務,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并獲取合理收益。
(七)受委托代理用戶與電網企業的涉網事宜。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省發展改革委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上公示公司資產、經營狀況等情況和信用承諾,依法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報。
(九)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干涉用戶自由選擇售電公司的權利。
第十八條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享有以下權利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擁有并承擔售電公司全部的權利與義務。
(二)擁有和承擔配電區域內與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和義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保底供電服務和普遍服務。
(三)承擔配電區域內電費收取和結算業務。按照政府核定的配電價收取配電費;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關費用,并向其供電的用戶開具發票;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電網企業匯總后上繳財政;代收政策性交叉補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給電網企業。
(四)承擔配電網安全責任,確保承諾的供電質量。
(五)按照規劃、國家技術規范和標準投資建設配電網,負責配電網運營、維護、檢修和事故處理,無歧視提供配電服務,不得干預用戶自主選擇售電公司。
(六)同一配電區域內只能有一家公司擁有該配電網運營權。不得跨配電區域從事配電業務。
(七)承擔代付其配電網內使用的可再生能源電量補貼的責任。
第五章注冊信息變更
第十九條售電公司注冊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受理注冊的電力交易中心提交售電公司注冊信息變更申請書(詳見附件7)及變更信息證明資料(參照注冊信息證明資料)。
第二十條電力交易中心收到售電公司提交的注冊信息變更申請書和變更信息證明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并通知售電公司審查結果。對于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范的,售電公司應及時補充更正。對審查合格的變更信息,電力交易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在電力交易平臺上確認。
第二十一條售電公司業務范圍、公司股東、股權結構等有重大變化的,電力交易中心應在審查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要求售電公司再次予以承諾,并將售電公司承諾書和審核后的變更申請表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個月。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電力交易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在電力交易平臺上予以確認。
第六章退出方式
第二十二條售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強制退出售電市場并注銷注冊:
(一)隱瞞有關情況或者以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等方式違法違規進入市場,且拒不整改的;
(二)嚴重違反市場交易規則,且拒不整改的;
(三)依法被撤銷、解散,依法宣告破產、歇業的;
(四)企業違反信用承諾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評價降低為不適合繼續參與市場交易的;
(五)被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對其他領域失信行為作出處理,并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的;
(六)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被注銷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省發展改革委確認在電力交易中心注冊的'售電公司符合強制退出條件后,通過省發展改革委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方可對該售電公司實施強制退出。
第二十四條售電公司被強制退出,其省內已簽訂但未履行的交易合同由省發展改革委征求合同購售電各方意愿,通過電力交易平臺轉讓給其他售電公司。未達成一致意見或未完成交易轉讓的,可交由電網企業保底供電,并處理好其他相關事宜。
第二十五條售電公司可以自愿申請退出售電市場,并提前30個工作日向原受理注冊的電力交易中心提交退出申請。申請退出之前應將所有已簽訂的交易合同履行完畢或轉讓,并處理好相關事宜。
第二十六條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申請自愿退出時,應妥善處置配電資產。若無其他公司承擔該地區配電業務,由電網企業接收并提供保底供電服務。
第二十七條售電公司自愿申請退出市場時,應向電力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注銷申請相關資料:
1.售電公司注銷申請書(詳見附件8)
2.授權委托書。
3.尚未履行的市場交易合同及對未履行合同的轉讓處理協議。
第二十八條電力交易中心在收到售電公司自愿退出市場的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注銷申請和相關資料的審查,并通知售電公司審查結果。對于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范的,售電公司需及時補充更正。
第二十九條對于審查合格的售電公司注銷申請資料,電力交易中心通過省發展改革委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方可辦理退出市場手續。
第三十條電力交易中心及時將強制退出和自愿退出且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售電公司從自主交易市場主體目錄中刪除,同時注銷市場交易注冊,向華北能源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機構備案,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向社會公布。
第七章信用評價與監管
第三十一條建立完善售電公司信用評價制度。依托政府有關部門網站、電力交易平臺網站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機構,開發建設售電公司信用信息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建立企業法人及其負責人、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將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確保各類企業的信用狀況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第三十二條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機構定期向省發展改革委、華北能源監管局和電力交易中心報告售電公司信用評價和有關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華北能源監管局和省發展改革委根據職責對售電公司進行監管,對違反交易規則和失信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罰,記入信用記錄,情節特別嚴重或拒不整改的,經公示等有關程序后納入涉電嚴重失信企業黑名單。強制退出的售電公司直接納入黑名單。
第三十四條建立電力行業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對納入涉電嚴重失信企業黑名單的售電公司及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其他相關人員(以下簡稱"當事人")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一)電力交易機構3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注冊申請,其法定代表人3年內不得擔任售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對當事人違法違規有關信息向金融機構提供查詢服務,作為融資授信活動中的重要參考因素。
(三)限制當事人取得政府資金支持。
(四)對當事人申請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行為進行限制。
(五)工商行政管理、總工會、行業協會等部門和單位在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授予榮譽、評比先進等方面,依法依規對其進行限制。
(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細則由河北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根據國家電力體制改革有關政策及售電側改革工作推進情況適時調整。
第三十六條河北電力交易中心和冀北電力交易中心可根據本細則制定相應的服務手冊。
第三十七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關于印發《河北省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細則》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河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冀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及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xx〕2120號),規范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我委制定了《河北省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公司管理細則10
基本守則
**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特依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法規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細則.公司持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工作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全體員工都應身體力行本公司的基本守則。
(1)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奉行"奉獻精品、做高做強、持續創新"宗旨。
(3)聽從上級的工作批示和指導。對工作職務報告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上下級之間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4)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5)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辦事程序,絕不泄露公司的機密。
(6)鉆研業務知識的技能,開發自身的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7)愛惜并節約使用公司的一切財資物品。
(8)注意保護自身和周圍人的安全與健康,維持良好的作業、辦公等區域的清潔和秩序。
(9)掌握規范正確的職業禮儀,體現文明禮貌的形象舉止。
(10)在工作時間之內,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職務及工作。
(11)牢記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聲譽。
實施細則
1.1凡本公司所屬員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必須遵守本細則規定.
1.2凡本細則所稱員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關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對象是資格最符合的個人,無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
2.1.2新員工聘用設有三個月的試用期,銷售人員的試用期為六個月。如果員工的工作表現不能令上司滿意,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可以在試用期內終止聘用,或將試用期延長,以作進一步觀察,但延長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終止聘用關系。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公司員工:
(1)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核準而擅自離職者;
(2)被剝奪公民權利者;
(3)通緝在案未撤銷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5)經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滿16周歲者;
(8)政府法規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經預先通知而終止聘用關系,并不給予當事人補償費。
(1)在欺騙公司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致本公司誤信造成損失者;
(2)違反勞動合同或本細則規則經本公司認定情節重大者;
(3)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害者;
(4)對本公司各級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而使之受到傷害者;
(5)故意損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經營機密者;
(6)無故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責任者;
(8)本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開除的情形。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當事人終止聘用關系:
(1)員工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1.6本公司為適應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可以在員工能力所及的范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員工對此不得拒絕。
2.2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法,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的規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書"。以正式確認并保證雙方在聘用過程中的權利的義務。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至少為一年)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兩種。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行終止。員工與公司雙方同意續約的,雙方應于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勞動合同書"。
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但勞動聘用關系仍然存在,即視為原合同續延1年。
2.3工作時間
員工的工作時間按政府的有關規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時。
2.4培訓
進入本公司的員工,必須通過下列內容的培訓:
(1)公司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培訓;
(2)崗位的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
(3)崗位的職責和操作規程的培訓;
(4)iso9002質量體系的知識培訓。
員工的培訓及其成績記錄由企劃部(人事)放入員工個人檔案。對培訓合格的員工,公司發給上崗證,員工必須持證上崗。
2.5調職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技能,可安排員工調動職位。員工也可以根據公司企劃部公布的空缺職位申請調動。職位的調動應先征得本部門主管、經理的同意。一般情況下,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不得申請調職。
2.6離職
員工申請辭職的,一般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離職程序:違反離職程序,或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員工檔案
員工檔案分為工作檔案和人事(歷史)檔案。工作檔案在員工進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檔案要員工被錄用后一個月內轉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檔案管理機構。若故意不轉移人事檔案的,公司可終止聘用關系。
2.8人事記錄
2.8.1員工需就下列事項或身份的改變通知企劃部(人事):
(1)住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小孩誕生及家庭人員的變化;
(4)身份證號碼。
2.8.2公司上崗證:
(1)簽發:
員工加入公司時一律應獲簽發的上崗證。憑此證進入公司上班。員工離職前將上崗證交回。
(2)遺失和補發上崗證:
員工遺失上崗證的,應及時通知企劃部,由企劃部補辦上崗證,并收取補發證件的費用。
2.8.3鑰匙
公司交給員工的所有鑰匙必須妥為保管,不得復制,不得借與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還給企劃部。員工遺失鑰匙的應立即報告。
2.8.4公物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應愛護一切公物,員工若離開公司,必須按登記的分物清單進行移交給各有關部門,若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
2.9薪酬政策
公司實行考核工資制度,效益與工資掛勾,按月發放考核工資。業務或銷售未完成月計劃的____%時,員工發______元,中層干部發元,副總經理級發______元的生活費,到年終按考核實績結算。個人收入所得稅由員工承擔,公司按有關規定代為扣繳。
3.0發薪日
公司的.發薪日為每月的____日發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休息日可提前或順延。在外地辦事處工作的員工由部門負責郵寄。
3.1加班費
公司按法定假的__天假(春節__天、元旦__天、五一節__天、國慶節__天)發放加班人員的加班
計算公式:月薪______%__病假天數__比例
4.3.3長病假
當員工因嚴重疾病(需經公司確認)連續病假__個月或年內累計病假____天,并在合同期內的員工,參照國家規定,停發基本工資,適當給予生活補助費,標準為本地區最低工資的____%.
4.4工傷假
工傷主要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地點且因公(包括在社會上見義勇為、搶險救災等)所遇的負傷、致殘、死亡。被公司經管確認為工傷的假期,其薪資按100%發給。
4.5事假
4.5.1員工在用完公司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請假的,可申請無薪事假。
4.5.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連續超過____天。超過____天以上的事假將不被批準。
4.5.3員工事假期間的工資被扣除,年終獎或考核工資也會按比例扣除。
4.5.4員工因違反制度而被暫時停職、停工的,按事假處理。
4.5.5試用期內的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
4.5.6事假的審批權限:
請假__天,由部門經理批準;請假__-__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報企劃部(人事)批準;請假__天以上的,逐級上報,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4.6.績效評估
依據公司各部門生產、經營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對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對所有員工予以評定。每年的績效評估在__月份實施。同時,公司鼓勵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多與員工進行溝通,輔導員工取得優良績效。
4.7考績標準
a、杰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b、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在大多方面超出標準。
c、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準。
d、需改善,尚有未達標準方面,但經努力可以改進。
e、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也未改善。
績效評估,可結合年終考核、評選同步進行。
4.8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范,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并非包括所有的應采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 2 3 4 5 6
(1)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利用職權貪污,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偽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數據、記錄或物品;
(8)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設備等遭受不利;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道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序、規定的不良行為。
4.9、安全與健康
4.9.1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關安全、衛生法規和政策管理安全衛生工作,建立整潔有序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4.9.2員工應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安全操作程序、維護工作場所及生活環境的安全衛生,并防止盜竊、火災及其他災害。
4.9.3生產設備或生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不得擅自修理。
4.9.4不得在滅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隨時保持暢通。
4.9.5員工應遵守通規則,做到安全行車,開車者要按規定使作安全帶。
4.9.6在公司禁煙區內禁止吸煙,在車間設一固定吸煙點,供員工吸煙。
4.9.7員工應保管好個人財物,不要將錢包等私人貴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場所。
4.9.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的處理,統一由企劃部和經管部負責對內或對外發布。
4.9.9員工違反安全衛生規定,依照公司懲罰規定處理。
備注
(1)本細則規則未盡事宜,均按政府有關法規和本公司的規定處理。
(2)國務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頒布的政策規定與本細則則相悖時,以前者為準。
(3)本細則的解釋、修訂和發行由公司企劃部負責。
附錄:
使用電話須知
1、電話鈴響起時,迅接電話,旁桌無人而電話鈴響時,也必須盡快代接電話,妥善處理。
2、通話時語言保持簡短扼要,通話前計劃好通話內容,避免重復。
3、工作時間盡量避免打私人電話。如有必須處理的私事,盡可能放在午餐時間。
4、通話態度和氣熱情,多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切勿大聲喧嘩。
5、任何員工接到有關公司重要事項的電話,在不清楚應有認負責的情況下,要做好電話記錄(來電者姓名、回電號碼、單位、事項),并及時交企劃部處理。
6、電話費列入各部門的考核費用,電話費由部門承擔。打私人國內外長途電話需個人付費。
公司管理細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物資價格管理,建立公開透明、科學合理、監督制約的物資價格管理體系,確保集團公司物資采購價格真實反映市場動態,供應價格合理穩定,內部物流有序高效。根據《關于成立××集團公司價格管理委員會的通知》(××〔20xx〕144號)及《集團公司價格管理辦法》(××〔20xx〕177號)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范圍包括集團公司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生產經營和專項工程的物資采購與供應價格;內部多經企業采購與供應價格。
第三條集團公司價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價委會辦公室”)是集團公司價格管理的常設機構,負責集團公司物資價格的政策研究和監督考核,定期發布物資價格信息。
第二章采購價格管理
第四條采購價格遵循以下原則:
(一)凡是招標采購的物資,原則上以招標價格作為采購的最高限價;
(二)公開比價采購的物資,以比價結果作為采購的最高限價;
(三)沒有招標比價的物資,由采購部門公開詢價,以詢價結果作為采購價。
第五條建立健全物資價格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共享,積極構建公開透明、監督制衡的物資價格管理體系。
第六條在物資價格信息平臺沒有開發之前,物資公司每月定期向集團公司價委會辦公室上報物資采購計劃。價委會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其采購價格。
第七條物資公司必須建立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完善價格內控體系,每季定期把物資采購情況,包括采購物資品種規格、采購形式、采購價格、供應商等,報價委會辦公室,接受價委會辦公室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未實行集中采購供應的單位,市場自購物資要實行公開比價采購,價委會辦公室將定期對其采購物資發票進行檢查審核,對發票單價高于當時市場平均價格的,經落實沒有特殊原因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實行供應商定期報價制度,集團公司逐步實行供應商準入制。供應商把供應××集團公司的物資,每月定期一次性進行網上報價,作為采購價格的重要參考依據。此項作為對準入商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條價委會辦公室通過對供應廠商走訪、市場調研、網絡查詢、供應商報價等方式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健全物資價格信息資源庫,不斷加強對供應部門采購價格的全過程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價委會辦公室根據市場行情,定期發布有關物資價格信息,接受集團公司各級管理部門和使用單位的監督。
第三章供應價格管理
第十二條物資公司對集團公司內部供應的物資,包括代理的內部多經產品,統一實行計劃價供應。
第十三條計劃價制定的原則
(一)通過招標比價的物資,以定價基準日的招標比價結果作為計劃價;
(二)沒有通過招標比價采購的`物資,以定價基準日前3個月到站的平均采購價格作為計劃價;
第十四條物資價格專業組根據計劃價制定的原則,每年10月底前把供應物資建議計劃價報價委會辦公室。
第十五條價委會辦公室結合當時的市場行情,參考近一年的采購價格、招標價格、比價結果,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在對市場認真分析預測的基礎上,對物資專業組提供的供應物資建議計劃價進行核實。
第十六條價委會辦公室通過集團公司內部網站,在集團公司范圍內對建議計劃價進行公示,并組織企管、財務、內部結算中心、生產、審計部門及供應部門、使用單位,在12月底前召開供應物資計劃價格聽證會。
第十七條聽證后的供應物資建議計劃價,經價委會審核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于次年1月1日執行。
第十八條計劃價一經發布,原則上一年不做調整。材料成本差異額隨對各單位供應價款一并結算,
第十九條因市場波動較大,個別品種規格物資的市場價與計劃價相比懸殊較大時,由物資公司提出調整申請,或由價委會辦公室直接提出調整建議,在集團公司內部公示聽證后,報價委會批準執行。
第四章內部多經產品價格管理
第二十條遵循市場經濟規則,集團公司內部多經產品價格逐步與市場接軌。
第二十一條內部多經產品計劃價制定的程序
(一)集團公司內部多經產品生產企業,按產品成本構成,實事求是的測算其產品單位成本,報多經主管部門;
內部多經產品有多個廠家生產的,價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在內部實行公開招標比價,把招標比價結果確定為建議計劃價。
&nbs
p; (二)多經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對上報的內部多經產品單位成本進行認真分析與核實、分類匯編,提出內部多經產品建議計劃價;
(三)多經主管部門將內部多經產品建議計劃價,于當年10月底前報價委會辦公室,價委會辦公室參照市場行情,一同與集中供應物資建議計劃價在集團公司范圍內進行公示、聽證。
第二十二條內部多經產品若因生產能力或質量問題不能滿足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需要時,由多經主管部門確認,經價委會辦公室批準,物資公司可從市場上比價采購,并以計劃價供應使用單位。
第五章監督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三條價委會辦公室利用各種價格信息渠道和手段,了解掌握各類物資的市場行情,每半年對物資公司的物資采購與供應價格和其它單位的物資采購價格進行一次檢查。
第二十四條充分發揮使用單位的監督作用,使用單位應及時了解市場情況,對物資公司采購與供應物資價格有異議的,及時向價委會辦公室反映有關情況。
第二十五條價委會辦公室對使用單位反映的采購與供應物資價格問題,通過廣泛調研,逐項調查核實,拿出處理意見,向價委會匯報后,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二十六條對于采購同質、同規格、同廠家物資,價格高于同期市場平均價格的,對采購人員按價格差異金額全額處罰,對業務科室或供應站領導進行差異金額10%的罰款,并對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情節嚴重者建議調離工作崗位。
第二十七條經價委會辦公室確認,采購價格高于市場平均價的物資,由審計、監察部門按違反財經紀律查處,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付款金額1%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對擅自調整計劃價,不按集團公司統一計劃價進行內部供應的,按差額的2倍對物資公司進行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于真實反映價格問題的使用單位和個人,集團公司價委會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
公司管理細則12
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盡量保持端正的姿勢。
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并在注意燃油經濟性的前提下適當保證車內溫度,盡量提供一個舒適的'乘車溫度。
3、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應將車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車場、收費或免費停車區),不得隨意、逆向停車。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司機自行承擔。
5、中途等候時,司機不準遠離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車喇叭催促乘車人。
6、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車內客人談話時,司機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接送公司客戶時,司機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紹,然后打開車門請客人上車,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夾傷。司機在行車中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在社交活動中,司機對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司機可按一般禮節同其握手、交談。司機在社交活動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要爭得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接受。領導不在時,交回公司,由公司領導決定和處理。
公司管理細則13
第一章 登記范圍
第二條 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聯營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其他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細則有關規定,申請企業法人登記。
第三條 實行企業化經營、國家不再核撥經費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科技性社會團體,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應當申請企業法人登記。
第四條 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和經營單位,應當申請營業登記:
(一)聯營企業;
(二)企業法人所屬的分支機構;
(三)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
(四)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
第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辦事機構應當申請登記。
第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辦理登記的企業和經營單位,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有關規定申請登記。
第二章 登記主管機關
第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企業法人登記和營業登記的主管機關。登記主管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實行分級登記管理的原則。
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理和授權登記管理的原則。
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下級登記主管機關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決定。
第八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以下企業的登記管理:
(一)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或者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由國務院各部門以及科技性社會團體設立的全國性公司和大型企業;
(二)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審查同意設立的大型企業集團;
(三)國務院授權部門審查同意由國務院各部門設立的經營進出口業務、勞務輸出業務或者對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以下企業的登記管理: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或者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門以及科技性社會團體設立的公司和企業;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或者政府授權部門審查同意設立的企業集團;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部門審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門設立的經營進出口業務、勞務輸出業務或者對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有關規定核轉的企業或分支機構。
第十條 市、縣、區(指縣級以上的市轄區,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第八條、第九條所列企業外的其他企業的登記管理。
第十一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以下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管理: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權機關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理;
(二)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權機關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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