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安全管理制度介紹
1、為加強我隊安全生產工作,保護職工在工作期間的 安全和健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大隊領導和各科室、中隊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大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處理。
3、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落實安全責任和措施。
4、各中隊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指令,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5、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6、加強日常巡查,管理和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及時查處影響交通的安全隱患。確保公路安全暢通。做好危橋、險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警示標志的設置,發現安全隱患路段、橋梁及時上報并根據情況實施限行或封閉措施。
7、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對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駕駛人員要做好巡查車輛的日常檢查、維修、管理、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態。
8、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各中隊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培訓、考核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
9、采取措施,搞好重大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
10、做好預防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水毀的搶修和各類交通事故的施救工作。
11、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責成補報,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