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建議-銀行理財風險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理財產品多投向銀行間債券、銀行票據等穩定收益類標的,整體風險較低,在調節短期流動性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下面jy135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銀行理財建議,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互聯網+”銀行理財的風險及建議
當前銀行理財發展特點
(一)線上銷售平臺日趨完善。當前,大量銀行機構打造直銷銀行端、網上銀行端、手機APP端等線上操作平臺,用戶體驗度不斷提升,客戶可以足不出戶完成賬戶的開立、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理財產品篩選、銷售協議簽訂、資金劃轉及產品贖回等操作。同時針對封閉式的理財產品,為增強產品流動性,滿足客戶提前變現需求,有商業銀行在線上平臺開創本行理財產品轉讓專區,允許本行客戶之間在線下、線上同時完成理財產品轉讓協議簽署、資金劃轉及資產確認。
(二)理財產品種類更為多樣。銀行機構大力打造線上平臺產品種類,一方面,繼續鞏固低風險理財產品營銷優勢,不斷加大傳統開發式、封閉式理財產品推廣力度和節奏;另一方面,著力發掘機構客戶、私人銀行及高資產凈值客戶金融需求,理財產品更為細化,凈值型、權益型及另類投資等產品開始出現線上平臺理財專區。
(三)附加服務功能高度集合。理財業務是在利率市場化、金融脫媒、分業監管環境下逐步發展起來的,天然地具有金融創新的屬性。銀行機構借鑒互聯網思維,結合銀行業務實際與優勢,整合理財、信貸及信用卡業務,以客戶財富池模式,開創線上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及提升信用卡授信額度等功能,賦予理財資產的多重功能屬性;通過理財利率“碎片化”管理。
依據客戶購買理財產品份額的不同時限,設立分段靠檔計息功能,提升客戶綜合理財收益;憑借為第三方機構提供資金監管的優勢,針對線上代銷產品設立以第三方機構提供墊付資金+資金自動轉賬模式,允許客戶隨時支取理財賬戶資金。
潛在風險
(一)信用風險。“互聯網+”理財業務創新使銀行理財客戶體驗度不斷提升,理財業務量不斷攀升,產品種類以非保本型為主。可是,現階段銀行理財業務約定收益率分紅模式帶來的“剛性兌付”問題,導致銀行理財并未真正體現“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質,實現風險的向下傳遞。
在現階段債券市場違約增多的大背景下,隨著銀行理財業務量的爆發式增長,即使理財產品投資標的多集中于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等低風險、固定收益類工具,如果發生所投資的金融工具債務人、擔保人或受托人大規模違約,不能如期兌付投資本金或收益情況,相應風險也將在銀行體系不斷聚集,最終將造成銀行體系信用危機的爆發。
(二)合規風險。銀行理財業務自推出以來,合規性一直受到監管方高度關注,銀監會就理財投資運作多次下文加以規范,近期央行又發文要求將表外理財納入MPA體系監管。當前,通過線上平臺辦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存在規避個人貸款管理相關制度法規的嫌疑,實操過程中既無法保證交易背景的真實性,又為理財資金“空轉”騰挪了空間。同時,代銷第三方理財產品中,委托定向類產品進入銀行代銷名單。
該模式主要以定向委托投資的名義,將資金投向包含基金公司發行的特定/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計劃等在內的產品。依據穿透原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均屬私募產品,應嚴格遵循相關制度法規對投資金額門檻、投資者數量及交易平臺的要求,而銀行線上平臺為私募產品拆分、轉讓提供服務勢必涉及合規風險。
(三)聲譽風險。隨著社會財富的增長,理財產品越來越成為客戶財富保值增值的常規配置。可是在實際業務中,往往因為理財產品的夸大宣傳、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的疏漏、信息披露的不充分、實際收益低于預期等原因,引起客戶對銀行的不滿,甚至反復投訴上訪。而且銀行代銷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相當于為該產品提供了隱形增信,如果代銷產品出現違約也將導致銀行聲譽受損。特別是代銷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中,存在承諾“可隨時發起提取,金額時實到賬”,“資金由第三方基金公司墊付”等條款,一旦第三方機構違約,作為銷售渠道的銀行往往為保證自身聲譽,避免監管問責,很可能被迫進行資金墊付。
相關建議
(一)回歸資管本源。“互聯網+”理財本質屬于資管業務,其發展必須要遵循資管業務的本源,破除“剛性兌付”的束縛,真正回歸“代客理財”的本質。銀行決策層應樹立資管理念,擺脫現階段以流動性管理為目的的存款替代式及以資金保值增值為目的二次投資式等固有意識的束縛,積極主動地尋找上游項目,儲備優質原始資產。
管理團隊要轉變“資金池—資產池”的運作模式,實現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相對應,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并且建立理財產品全流程信息披露,讓客戶真切感受到市場的脈搏。營銷部門要重構銷售管理策略,通過提供全方位的理財服務,讓理財產品對接客戶不同階段的金融需求,也讓客戶知悉不同產品的風險特點,實現風險的真實傳遞。
(二)堅守合規底線。“互聯網+”理財創新增加了理財服務的可獲得性及產品的流動性,但其發展必須要始終堅守依法合規底線。按照單獨核算、風險隔離、行為規范、歸口管理的監管要求,銀行機構應深化理財事業部制改革,明確獨立的經營決策權,有單獨明晰的風險識別、計量、分類、評估、緩釋和條線管理制度體系。
配備專業的投資研究、產品管理、網絡技術團隊,能夠通過全市場資源配置、多元化投資工具使用、全方位法律合規審查,為客戶提供滿意的需求服務又能夠保證理財業務的依法合規。將包括代銷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在內的各類合作業務納入統一風控體系,嚴控第三方合作機構及產品的準入,加強對業務合作方資質和能力的審核及信息披露,防范外部風險向銀行體系傳導。
(三)提升風控能力。現階段,銀行機構尚未形成一套較為成熟的理財業務風險管控體系,加上“互聯網+”理財復制互聯網金融模式,對現有平臺、產品及服務模式進行了重新整合,導致銀行機構面對相繼暴露的風險隱患,為維護市場聲譽,只能被動進行調整補救。銀行機構應轉變觀念放眼未來,主動適應“大資管時代”要求,在頂層設計上打牢產品設計、銷售管理、投資運作的全流程風控體系。同時將理財業務風險,納入全行總體風險管理體系管理,建立理財業務的風險緩釋機制,增強風險綜合抵御能力。此外,隨著理財產品由同質化、低風險產品的批量銷售,向差異化、高風險產品的個性服務轉型,理財銷售活動必須要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嚴格區分一般客戶、高資產凈值客戶和私人銀行客戶分類提供適應不同類型客戶投資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
【銀行理財建議-銀行理財風險】相關文章:
銀行理財風險有哪些08-05
銀行理財產品風險有哪些03-17
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如何防范06-05
債券與銀行理財的區別11-17
銀行理財是什么08-09
銀行理財產品八大風險08-02
家庭理財如何防范理財風險03-18
銀行理財沙龍活動方案04-30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分類09-16
銀行理財注意事項01-03